一、工程名称:新庄小学改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28068037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工,联系电话: 020-32052397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87562291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电话:020-82111971
三、建设地点: 广州萝岗区永和街新安路5号
四、项目概况: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014-2697】招标内容为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的范围内所有内容,完成对原有教学楼、校门、围墙、保安室、生物园、厨房、杂物间、宿舍楼、综合楼及室外广场等进行改造和翻新及
项目规模:新庄小学改扩建工程
招标控制价: 约924万元人民币。(具体以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六、资金来源: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25日10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4年6月5日0 时0分,截止时间:2014年6月25日10时。
2.开标时间:2014年6月25日15时。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 15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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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6、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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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6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预算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020-28068037
地址:
十七、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开标前的项目负责人签到时提交由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本工程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部门关于<关于印发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高检会[2006]5号)的规定、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关于在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穗萝检[2013]5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函》(穗萝检函[2013]22号))的要求,申请查询详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办事须知”栏目 《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九、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8-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二十一、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二、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 2014年 5 月 6 日
附件:
具备招标图纸证明.pdf
新庄小学改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doc
施工招标控制价的说明.pdf
新庄小学改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文件.doc
广州市萝岗区新庄小学改扩建工程001[2014-6-3 18:00].xml
2014-3395_20140604093726.GZZF
新庄小学图纸(新).rar
招标人声明.pdf
交易申请表.pdf
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概算批复暨建设通知书.pdf
新庄小学用地情况的说明.pdf
规划报建的说明.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