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佛山市季华五路办公大楼项目经立项批准建设,本次招标范围的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佛山市季华五路办公大楼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

1. 招标单位:佛山市季华新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 工程名称:佛山市季华五路办公大楼施工监理

3. 工程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

4.  单位性质:国有 

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  工程规模:佛山市季华五路办公大楼项目,项目建安费约2.1亿。该项目位于佛山市季华五路以南,华远东路以西。项目总建筑面积39419.08 平方米,其

中地上建筑面积32598.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820.39平方米,地下室3层,建筑高度119.6米,层数为28层。

7.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起算,至佛山市季华五路办公大楼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交接归档的全过程监理以及2年的保修期监理。

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1)包括佛山市季华五路办公大楼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中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所属监理标段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

3)包括计划管理、成本、质量、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协助招标人进行分包工程招标、协助招标人进行生产设备及公用工程设备采购选型、预结算审核;资料管理;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核;保修管理等内容。

三、报名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合法经营企业法人并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4、企业业绩:1企业近五年内(2007年9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曾独立承接过至少一项或以上房屋建筑总面积为20000㎡及以上且地上层数20层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2企业近五年内(2007年9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曾承担过至少一项或以上地下室2层或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注:12可以为不同项目工程,但本次企业业绩要求必须包括12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以及交(竣)工验收资料,并提供建设方相关的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以供核实。

5、人员要求:

(1)、项目总监要求: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总监工程师业绩要求:1近五年内(2007年9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曾作为项目总监独立负责过至少一项或以上房屋建筑总面积为20000㎡及以上或地上层数20层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2近五年内(2007年9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曾负责过地下室类似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项目总监应已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锁定。注: 12可以为不同项目工程,但本次总监业绩要求必须包括12

(2)、项目总监代表: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监理工程师:至少2名,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房屋建筑专业1名、机电相关专业1名)。

(4)、监理员:至少3名,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上岗证或继续教育培训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5)、社保证明:提供拟安排至本项目的各监理人员(包括: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属于本单位员工的六个月或以上(即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月份),社保证明原件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印章。

.6、企业状况

① 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②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特别提示:根据广东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程治理办)意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③在最近三年内(自2009年9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而被取消投标资格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重违约情况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省外进粤企业及其人员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须办理信息备案。

四、接受报名的时间、地点

1、投标申请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原件省外企业还需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2012 09  14  14  30 分至 2012 09  21  11  30 (共五个工作日)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参加投标报名。

2、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于2012 09  14  14  30 分至 2012 09  21  11  30 (共五个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五路黄洞综合楼B座二楼)。

六、须携带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拟派各相关人员的有效证件及社保、企业业绩及总监业绩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的原件备查。

递交时间:招标人会把开标时间安排通过书面形式发布给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料及相关证照原件同时递交。迟到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 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若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3人时,均可成为正式投标人:若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报原审批部门审核后,重新组织招标。

九、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季华新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电话:0757-83033626

招标代理: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电话:15920733772 、13435424816

传真:0757-83396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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