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介绍一下什么是投标人,投标人是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竞争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首先具备一定的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包括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工作经验与业绩等。 投标人享有的权利一般包括: (1)平等地获得招标信息; (2)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 (3)控告、检举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投标人应该履行下列义务: (1)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2)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 (3)提供投标保证金或其它形式的担保; (4)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非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或分包合同。 对于投标人的要求具体如下: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要到指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并准备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通常包括招标须知,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特殊条款,价格条款、技术规范以及附件等。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这些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按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项目的价格、项目的计划、技术规范、合同的主要条款等,投标文件必须对这些条款作出响应。这就要求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填报,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不得遗漏或者回避招标文件中的问题,更不能提出任何附带条件。投标文件通常可分为: |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入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在开标前,招标人应妥善保管好已接收的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通知、备选投标方案等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币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市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