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富龙西江特大桥治超及管养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富龙西江特大桥治超及管养房建工程施工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交能【2018】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佛山市。
规模:佛山市富龙西江特大桥治超及管养房建工程施工主要内容:总建筑面积约平9265.40方米,包括栋办公楼(5365.65平方米,5F/高20.850m)、宿舍楼(3869.75平方米,4F/高14.85 m)、门卫室(30平方米)等。工程内容包括土建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及治超工程等,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富龙西江特大桥治超及管养房建工程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富龙西江特大桥治超及管养房建工程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4详见附件1。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2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3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为预计工期,实际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 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4.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4.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3.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近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
3.5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文)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3.6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企业信用等级除外),投标人未录入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缴交招标文件费用(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4.2  报名时间: 2019  年    2   月   3    日  15   时  00   分起至: 2019  年    2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递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9   年  3   月  13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6.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19   年  3   月   15   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  2019   年  3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6.1.2开标时间:  2019   年  3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6.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8.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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