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金井镇军民渡槽拆除改造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金井镇军民渡槽拆除改造工程已由长沙市水务局以长水发【2012】161号、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3】0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县金井镇军民渡槽拆除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沙县金井镇 2.3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长沙县金井镇军民渡槽拆除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拆除原军民渡槽、PE管道敷设、镇墩钢筋混凝土浇筑及浆砌石承台砌筑。工程造价约140万元。 2.4工期要求:180天(日历日)。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2.7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拆除原军民渡槽、PE管道敷设、镇墩钢筋混凝土浇筑及浆砌石承台砌筑。(详见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以长沙县投评中心审核的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投标人必须是湖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发布的《湖南省2013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目录内的合格企业,方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公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zbj.csx.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水利网(http://www.hnwr.gov.cn/ )、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zbj.csx.cn/)以及长沙县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0731-84023024。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